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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暴發(fā)后,我們一直在反復強調(diào)妨害疫情防控的行為可能會涉嫌違法甚至犯罪,卻總有人以身試法。
近日,首都國際機場迎來幾位“危險”的乘客,姐弟兩家8人從意大利回國,其中4人在北京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令人氣憤的是姐弟二人回國前已出現(xiàn)發(fā)燒、干咳等癥狀,登機前竟然服用退燒藥降溫,家人還幫其隱瞞。7日,公安機關對涉案姐弟等人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此事引發(fā)熱議,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再次受到人們關注。
那么
什么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呢?
最高會被判幾年?
新冠肺炎確診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犯罪怎么辦?
……
針對這些問題,
記者采訪了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連蕊律師,
為大家?guī)碓敿毥獯穑?/strong>
1、什么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根據(jù)刑法第330條規(guī)定,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指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一)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衛(wèi)生標準的;(二)拒絕按照衛(wèi)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wèi)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三)準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四)拒絕執(zhí)行衛(wèi)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傳播嚴重危險這一結果主觀上不明知。但行為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guī)定的行為則是故意的。
有人會表示疑惑,目前新冠肺炎屬于乙類傳染病,為何可以適用此罪?這里需要明確,新冠肺炎采取的是“乙類甲管”。根據(jù)《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第49條的規(guī)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引起甲類或者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所以,新冠肺炎防治過程中可以適用此罪。
2、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7年
根據(jù)刑法和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個人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單位犯該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規(guī)定處罰。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單位和個人都有可能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個人構成該罪多數(shù)是因為拒絕執(zhí)行衛(wèi)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比如出現(xiàn)癥狀后聚集打牌、隱瞞癥狀、隱瞞湖北接觸史、拒絕檢疫、拒絕強制隔離或者治療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該罪對個人而言針對的是在行為人尚未確診之前的行為。比如近日發(fā)生的發(fā)燒姐弟登機前服退燒藥從意大利回京案,該姐弟二人在意大利尚未確診,到京后確診,對同機的多人造成傳染病傳播危險,由于他們在確診前存在隱瞞病情、不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健康申明卡》的情形,嚴重妨害了傳染病防治,因此他們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后果特別嚴重的最高可判7年。如果他們是在確診后,隱瞞確診的事實,故意乘坐飛機,造成傳播危險的,則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需要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行為,如果嫌疑人的行為導致傳染病嚴重擴散或者導致多人確診、確診人產(chǎn)生死亡后果,應當加重處罰,如果有坦白或者認罪認罰等表現(xiàn),則可以考慮從輕處罰。行為人涉嫌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時,應積極主動配合調(diào)查機關的工作,如實供述,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不能一錯再錯。
3、妨害傳染病防治還涉嫌構成其他罪
如果是已經(jīng)確診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或者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有上述行為造成新冠病毒傳播的。顯屬“明知故犯”,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這兩類特殊主體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傳播新冠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先考慮是否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再考慮是否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此外,如果行為人故意將含有新冠肺炎病毒的唾液涂抹在電梯等公共場所,危害公共安全的,這種情形屬于投放傳染病病原體的行為,涉嫌構成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如果行為人謊稱自己感染了新冠肺炎,在網(wǎng)上揚言要傳染給他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話,涉嫌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如果行為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采取檢疫措施的,強闖檢疫點,則涉嫌構成妨害公務罪……
由此可見,行為人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行為并非一定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還可能構成其他犯罪,需要結合具體案情具體分析。
4、確診病人或者疑似病人
犯罪的怎么辦?
對犯罪嫌疑人是確診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案件,原則上要首先保障對其進行醫(yī)療救治,體現(xiàn)人道主義關懷,對犯罪嫌疑人先采取一些非約束性的措施,保證其接受正常的治療和不逃避偵查、審判即可。對于確診或疑似患者,罪行嚴重的,可以由公安機關以適當方式、場所予以監(jiān)視居住。在犯罪嫌疑人治愈出院、留觀期滿后可以按照正常的刑事訴訟程序進行追究其刑事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有了發(fā)熱、干咳等相應癥狀就是疑似病人,疑似病人和確診病人一樣需要醫(yī)療機構進行認定。傳染病防治法第78條中明確規(guī)定,“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是指“根據(jù)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guī)定管理的傳染病診斷標準》,符合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診斷標準的人”。
如實報告、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對于不遵守相關防控規(guī)定,妨害傳染病防治的違法犯罪行為,司法機關一定會嚴懲不貸。
戰(zhàn)“疫”期間切莫心存僥幸,妨害疫情防控,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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