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為什么要加強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
答:《建議》提出:“加強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提升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數字社會是新一代信息技術同社會轉型深度融合的產物,也是推動精細化社會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創(chuàng)新。數字政府是運用信息技術和大數據,創(chuàng)新行政管理、服務監(jiān)管方式,實現政府效能優(yōu)化提升的新型治理模式。在新時代、新發(fā)展階段,加強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對于優(yōu)化社會服務供給、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對此,我們可從以下3個方面加深理解。
第一,有利于推動社會服務模式創(chuàng)新和均等化。數字技術能夠不斷擴展社會服務覆蓋范圍和用戶群體,擴大優(yōu)質低成本服務供給,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教育方面,慕課提供的大量優(yōu)質視頻課件資源、在線答疑及交互性社區(qū),可以有力有效促進教育均等化。截至2019年8月,我國上線慕課數量已達到1.5萬門,學習人數達2.7億人次。在醫(yī)療方面,數字技術促進遠程診療、遠程手術的廣泛應用,讓患者能夠更加便捷地享受優(yōu)質醫(yī)療資源。在文化方面,數字技術為文化傳播帶來新活力、新體驗。比如,“數字故宮”通過整合資訊、導覽、展覽、文創(chuàng)等10多類文化資源與服務形式,讓人們足不出戶游故宮成為現實。在家政服務方面,數字技術一舉打破了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種種弊端和不便,通過建立覆蓋從業(yè)人員的數據庫,實現同需求方的高效精準匹配,大幅提升了服務滿意度。
第二,有利于推動社會治理模式創(chuàng)新。一方面,在數字技術推動下,以民主參與、集體協作、自組織和自我調節(jié)為特征的網絡社會正在加速形成。在傳統社會組織和結構向扁平化、多中心模式發(fā)展演化過程中,基于在線合作、分享互助的協作社區(qū)逐步形成。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過程中,全國各地許多志愿者自發(fā)組織起來,同社區(qū)工作人員一道,通過線上線下的多種形式,在社區(qū)疫情監(jiān)控、追蹤、隔離以及封閉期間居民生活保障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互聯網平臺成為民眾參與政治議程、公共政策和政府感知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網上聽證、網絡民意調查等網絡化、數字化方式不斷拓展公眾政治參與的廣度和深度。比如,在“十四五”規(guī)劃編制過程中,通過互聯網向全社會征求意見和建議,開門問策、集思廣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政務微博、政務微信讓政府同民眾實現了“指尖上的對話”。比如,浙江、上海、廣東、北京等地通過構建社區(qū)一體化融合大平臺,整合了社區(qū)服務和治理,實現了“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高效精準對接,提升了社會治理的精細化水平。
第三,有利于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效能提升。數字技術助力政府職能轉變,在“互聯網+政務服務”上取得相當明顯的進展。現在,聯通全國31個?。▍^(qū)、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40多個國務院部門的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已上線試運行,極大提高了政務效率,“最多跑一次”、“一網通辦”、“異地可辦”等依托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改革舉措成效顯著。廣東、浙江等地通過上線電子證照,支撐實現了部分政務服務事項“免證辦”。隨著政府數據資源共享積極推進,全國政務信息共享的大動脈逐步打通,各省級政務數據共享交互平臺陸續(xù)建成。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各部門提供的在線數據查詢核驗,支撐著跨部門、跨區(qū)域數據共享交換。與此同時,政府數據對社會開放不足,數據共享機制尚不完善,數據碎片化、數據孤島等問題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鑒于此,《建議》提出:“擴大基礎公共信息數據有序開放,建設國家數據統一共享開放平臺。”值得一提的是,“十三五”時期我國建成的數字化監(jiān)管系統成效初步顯現,國家“互聯網+監(jiān)管”平臺主體上線運行后,實現了對違法行為早發(fā)現、早提醒、早處置;全國“12315”平臺正式上線,推動了建立集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管、經營者自律、社會監(jiān)督為一體的消費者維權社會共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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